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 為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關于堅持從講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要求,切實推動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落地見效,進一步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現將8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副市長陳遠飛,哈爾濱醫科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傅松濱等人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力,不盡責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20年4月以來,哈爾濱市出現由境外輸入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傳染、因家庭和住院交叉感染引發的聚集性疫情,導致哈爾濱市疫情出現反彈,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充分暴露出相關職能部門和黨員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嚴峻性認識不足,沒有切實履行好屬地領導責任、主體責任、主管責任、崗位責任,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存在漏洞。陳遠飛作為哈爾濱市副市長、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副總指揮,對疫情防控重要性及嚴峻形勢認識不足,沒有切實履行分管職責,對發生聚集性疫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政務記過處分。傅松濱作為哈爾濱醫科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在指導醫院全面恢復醫療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職不力,造成哈醫大一院院內感染,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其他16名相關責任人分別因組織管理不到位、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不力、未嚴格按照防控技術指南做好院感防控、對醫護人員教育監督管理不到位、違反疫情防控期間診療規定等受到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蘭宏等人在部署、落實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風飄浮、脫離實際問題。2018年,甘肅省住建廳在精準脫貧“農村危房改造回頭看”專項行動中部署工作草率,在2個多月時間內僅此項工作就先后4次發文更改工作要求、表格內容和上報時限,令基層無所適從,加重基層負擔。2018年6月,在沒有深入調研、沒有充分征求基層意見的情況下,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做法,印發了《甘肅省農村危房改造檔案管理實施細則》,脫離本省實際,內容冗雜,工作程序環節繁多,基層工作人員理解困難、難以落實,導致危房改造工作花錢多、推進慢、效果不佳,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省住建廳關于農村危房改造的工作部署朝令夕改,工作流程繁瑣難懂,任務落實流于形式,對全省脫貧攻堅工作造成了負面影響。李蘭宏作為分管村鎮建設處的副廳長,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省住建廳村鎮建設處處長賀建強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生態環境和水務局原副局長梅理清等人在落實生態環保工作中失察失職問題。2019年4月,江北新區環境監察大隊發現某企業在清理化工原料時有污水混合物溢流到廠外,要求該企業將化工原料轉運,但未督促企業及時將問題整改到位,致使污水混合物隨降雨沖刷排入河道造成污染。2014年至2019年,該監察大隊對某科技公司開展日常監督檢查30余次,其中11次發現露天堆場等場所存在問題,檢查人員雖當場提出監察建議,但輕信該公司解釋,未按要求對堆放物料進行深入核查,帶來環保安全隱患。梅理清作為監察大隊主管領導,對此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此前發生的違規審批無處理能力企業處理廢水污染長江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調研員。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天津市河西區天塔街道原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彭太剛等人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不作為、不負責問題。2018年2月,天津市河西區部署各街道辦事處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摸排工作,彭太剛等人沒有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組織實地排查,也沒有對群眾信訪件進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僅僅依靠社區報送情況和簡單的口頭詢問等方式應付排查工作。群眾多次舉報當地金冠會館負責人范某雇傭20余名社會人員阻礙執法、天塔街綜合執法大隊為金冠會館充當保護傘等問題,但天塔街道一直未將已掌握的金冠會館問題線索作為涉惡問題線索上報。2019年3月,范某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并被提起公訴。彭太剛作為分管領導,在掃黑除惡工作中履職不到位,造成轄區內線索排查出現遺漏,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廣東省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冷魁等人亂決策、亂拍板、亂作為問題。2018年5月,冷魁違反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規定,在明知上級主管單位持反對意見的情況下,擅自簽字同意在股權變更文件上加蓋公章,并讓公司法定代表人孫甫伶配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冷魁違反規定程序亂決策、亂拍板、亂作為,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削弱了國有資本對公司的控制力,使國有資產面臨監管漏洞和重大風險。冷魁還存在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其他重大事項問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孫甫伶還存在違反招投標法律法規規定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貴州省黔東南州岑鞏縣政府黨組成員、原副縣長、生態移民局局長陳躍履職不力、弄虛作假問題。陳躍在負責脫貧攻堅易地搬遷工作中,推動項目建設不力,截至2019年7月全縣達到入住條件的移民住房僅有584套,與任務數相差740套,實際搬遷戶和搬遷人數只占總計劃的24.24%和26.17%;同年6月,上報易地扶貧搬遷相關數據時,陳躍明知工作實際進展與工作標準還存在較大差距,就要求職能部門按住房主體建設完成率100%上報。陳躍工作怠惰,弄虛作假,對岑鞏縣脫貧攻堅工作造成消極負面影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副縣長、生態移民局局長職務。
陜西省榆林市定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總支委員、副局長張宏學搞特殊、耍特權問題。2019年8月13日,張宏學參加定邊縣職工歌詠比賽頒獎晚會,在乘車進入晚會現場時,因沒有通行證被攔停,與現場交警執勤人員發生言語沖突,聲稱“不讓進,明年不要來找我簽合同”,對執勤人員“耍官威”、頤指氣使,并用手機對執勤人員拍照。張宏學的不當言行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張宏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調離人社系統、責令辭去定邊縣第十八屆紀委委員。
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曾世明履職不力影響復工復產等問題。2020年2月,曾世明擔任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組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該縣復工復產工作。曾世明未按工作要求對各責任單位實際開展工作情況及時進行督促,也未能全面掌握各企業復工復產存在的問題并加以解決,致使該縣第一批擬復工復產的28家企業中有19家企業未按要求復工復產。之后,縣政府再次召開復工復產調度會,明確要求10家重點工業企業于2月12日之前復工復產,會后曾世明未安排向擬復工復產企業逐一傳達會議要求,其中7家企業因不知曉會議要求而未能按期復工復產。曾世明作風不實、推進不力,致使該縣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滯后,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同時還存在其他不正確履職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出,上述8起問題,是當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表現。這些受到處理的黨員干部,有的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上級要求重形式、輕實效,脫離實際、不深不細,甚至打折扣、搞變通;有的工作不用心、不務實、不盡力,消極應付不作為,拍腦袋決策亂作為,欺上瞞下假作為;有的“官本位”思想嚴重,耍特權擺架子,頤指氣使,官威十足;有的在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中不敢擔當、不愿負責,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敷衍應付、作風飄浮,甚至思想麻痹、履職不力,導致疫情反彈,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究其原因,根本在于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識仍不牢固,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精氣神仍不振作,依法治理、精準施策的真本領仍然缺乏。這些問題,在不同地區、不同領域都有不同形式的表現,廣大黨員干部務必以案為鑒,主動對照檢查,引以為戒。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將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著力點和突破口,強化統籌意識,在繼續做好疫情防控監督的同時,著力加強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實的監督,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全程監督,真正把監督抓到底、抓到位,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持續為基層松綁減負,以優良作風狠抓工作落實,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提供堅強保證。要堅持政治引領,強化政治監督,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的作用,堅持黨中央決策部署到哪里,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里,堅決整治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等問題。要壓實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督促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發揮“頭雁效應”,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狠抓工作落實。要推動為基層減負各項政策效果落到實處,進一步明確精文減會的標準和尺度,改進督查檢查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調查研究實效,推動深化治理改革為基層放權賦能。要精準監督執紀問責,堅持嚴管與厚愛結合,既要嚴肅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又要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把干部干事創業的手腳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桎梏、“套路”中解脫出來,讓干部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抓落實。要堅持“三不”一體推進,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力深化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毫不松懈嚴查享樂、奢靡問題,努力構建糾治“四風”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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